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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1-02 17:48:41

第二届全国自管小区经验交流大会在长沙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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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12月12日讯(记者 杨昱 实习生 熊瑛)今日,由三湘文明社区促进中心举办的第二届全国自管小区经验交流暨2020湖湘社年会在长沙召开,为期2天。2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、学者将分享自管小区的管理经验,以促进自管小区的健康发展。

临近年末,关于小区给业主发红包、发物资的新闻开始增多,人们也在慢慢重视居住小区的管理和发展。早在2018年,在长沙东成大厦就举办了第一届自管小区经验交流大会。而本届大会,所邀请的专家、学者更多,他们也将分享自管小区的先进理念,如:自管小区的制度怎么定?价格怎么设置?人员怎么确定?如何有效处理突发问题?等等。

“在长沙,有些小区慢慢老化,想重新包装,却没有启动资金,连物业公司都不愿意入驻。而有些老小区,看着还跟新的一样,物业费也没涨过。要管理好小区,少不了资金的积累,由业主自己管理,大家才能放心。”三湘文明社区促进中心主任谈俊表示,长沙已有30%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,其中,自管小区28个。“很多人并不了解自管小区的管理模式,以为这都是业委会在管。其实不然,业委会管的是钱,而具体事务则是交给物业经理人或物业公司来打理。特别是保安、保修、保洁、绿化等服务的市场化,如果哪个服务不满意,完全可以再去聘请另一家公司接手。”

那么,自管小区又该如何确保其廉洁性?谈俊认为,业委会的财务要公开透明,还要制定好有效的制度,以及审批、工作流程。每一次采购,在招标前要审批,招标后还要审查,看价格是否有问题,不搞“一言堂”。“业主大会选业委会成员,最好选那些已退休、时间充裕的来担任,其职业最好涉及法律、工科等领域,以确保小区在维修、更新设备时,被别人牵着鼻子走。”

12月13日,大会还将重点围绕“小区业主自治与自行管理”“小区维权相关法律与小区综合治理”两个主题,来开展社区治理专题讨论。

声音

“自管小区是业主天然的权利”

16年前,在广东省广州市丰景大厦小区,由于物业管理不透明,引发业主的集体质疑。当时,该小区经业主大会讨论,决定自行管理小区,成为了全国第一家实现小区自管的小区。对此,记者专门采访了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。

“16年前,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是1.5元/平米,小区自管后,标准定为1元/平米,一直到现在,仍是这个价格。”周活宁说,丰景小区是住宅楼,共有230户。在广州,随着工资、物价的上涨,小区也一直没有涨物业费。其中的关键就是对广告、停车费等公共收益的挖掘。目前,还积累了500万元的公共收益,每年还会在重大节假日给业主发米、发油。

“自管小区并不是维权得来的,这本来就是业主天然的权利,只是管理产业和物业管理走在前面。”周活宁说,广州现有25家自管小区,要扩大这类管理模式,需要打破政策的壁垒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小区的物业和附属设施。为此,广州市已把“小区自管”写进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之中,将于明年在全国率先施行。

大规模的商品房小区也可复制自管模式

很多人认为,自管小区只适合规模较小的小区,对于较大的,往往难以推行。那么,真是这样吗?对此,记者专门采访了江苏省无锡市春江花园业委会主任常本靖。据了解,他所在的小区是2002年开始实行自管的,占地33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,物业费从自管到现在,仍然是0.5元/平方米,现已积累了1500多万元的节余。

“大的商品房小区,完全可以实行业主自行管理。”常本靖说,自管小区是业委会选择的最佳管理模式,也是维权最彻底的一种形式,对社会、社区也是最有特殊贡献的一种模式。从自管小区的3种角色转变来看,起初,实行小区自管,目的是为业主来维权。之后,变成为物业管理员工的合法权益来维权,很多业主认为自己是上帝,提出的要求是物业没法完成的,这需要业委会来帮其维权。现在,自管小区要在社区治理中,形成共建、共治、共享的新型格局。

“在自管过程中,我们发现,社区党委对小区的自管工作比较重视。有了党组织的支持,业委会开展工作上也非常方便。”常本靖认为,现在很多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,还成立了监督委员会,以确保业委会行使权力的公正性。但有一点得说明,业委会是《物权法》认可的唯一组织,监委会不能凌驾于业委会之上,分庭抗礼。监委会监督的是业委会成员,是帮助业委会行使权力,而不是去干涉集体决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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